《上海品質通用評價要求》地方標準通過審定
發布日期:2017-04-13??【打印此頁】
4月6日,上海市質監局組織召開《上海品質通用評價要求》地方標準專家審定會。來自行業組織、認證機構、科研院所、政府部門、企業集團等的專家,圍繞標準內容的符合性、先進性、適用性及可行性幾個方面,對《上海品質通用評價要
求》地方標準及編制說明進行了審議,并一致同意通過審定。
作為開展“上海品質”建設試點工作的基礎性標準,《上海品質通用評價要求》從上海制造業、服務業發展的內涵特征出發規定了“上海品質”的定義,并從自主創新、品質卓越、管理精細、品牌引領、社會責任等五個方面系統提出了“上海品質”的基本評價要素。此外,標準還規定了具體的評價方式、評價機構、評價依據、評價流程等內容,為后續建立“上海品質”標準體系和開展認證試點奠定了堅實基礎。
市質監局有關處室及市質標院負責人出席審定會。(上海市質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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