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實施方案》的實施
國家質檢總局規定自2018年1月15日起,產品范圍包括目前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的38類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并發布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一企一證”改革實施方案》公告,從而減輕各企業的負擔,減少生產許可審批的流程,以激發市場的活力。
為減輕企業的負擔,在工作中盡量減少申請材料和制度性交易的成本;提供高行正審批效能;統一協調質檢總局審批和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的證書;按照及時跟進、審慎穩妥的要求過渡新舊證書管理模式的工作原則。
“一企一證”的主要內容:
1、只要是持有營業執照的生產企業,需要同時申請兩種或多種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產品,經審批發證部門審查后做出決定,頒發一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同時在執照副本上標明許可的產品名稱。
2、企業的證書編號從相對應的細則產品編號中進行選擇,基本以主產品編號作為證書編號。如果是新發證的企業將按照“一企一證”和“一證一號”的原則;對已有證的企業需換證也應按照“一企一證”的原則辦理換證。
a.發證:第一次申請1類以上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質監部門進行審查后,按照“一企一證”發證,證書有效期為5年。
b.延續: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將屆滿但仍要生產的企業,需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延續的申請,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產品生產的企業需要在有效期滿前30日提出延續的申請。如企業申請1類以上產品生產許可證延續,質監部門經核查后,收回原有的證書,按照“一企一證”的原則換發一張新的證書,有效期是原證書最短有效期;如經質監部門核查后不符合生產許可證延續有效期要求的延續申請,則需按照新發證辦理。
3、許可范圍的變更:如企業申請1類以上產品生產許可證,質監部門經核查后,收回原有的證書,按照“一企一證”的原則換發一張新的證書,有效期是原證書最短有效期。
4、地址或名稱的變更:企業必須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將已變更的地址或企業名稱按照“一企一證”的原則提出申請并換發新證,新證將保留原有證書的有效期。
5、補領:企業如因生產許可證證書丟失或毀損,需在有效期內按照“一企一證”的原則進行申請補領,新證將保留原有證書的有效期。
6、其他情形:企業因兼并、吸收或其他原因需變更證書,也需按照“一企一證”原則辦理,新證將保留原有證書的有效期。
“一企一證”在同級審批權限的產品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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